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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黑马作者:小韩发布时间:2015-09-29点击:1942
面对移动互联网的大“机会”,BAT等互联网巨头都乱了方寸,PC时代的“土豪”、中小型“投机者”也乱了方寸,巨头想要的是更遥远的未来中不掉队,而中小创业者们则想的是如何持续做“投机者”。
入口不再,分割混战
移动互联网总的来看是不存在“入口”之说的,操作系统方面,美国市场研究公司Kantar公布的数据显示,苹果的IOS系统在国内占有24.4%的市场份额,Android为74%。在这剩余的74%的市场份额中,小米、三星、华为则占据10%——15%的比例,其他的vivo、oppo、联想等则占据剩余的份额,而这剩余的市场份额都是不超过10%的,仅仅拥有百分之十几的的市场份额,如何能够被称作是入口呢?华为、小米依托自身的操作系统,也没有在移动端占有强势的支配地位,米聊、小米生活等,都可以算做是“失败品”。
我们以PC端的入口为标准,百度之所以被称为PC端的入口,市场份额方面最高占8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最低的时候也在60%左右。很明显手机操作系统被诸多手机厂商给分割了,没有一家独大的可能性,一者是霸道的苹果,一者是Android上的二次开发,哪里轮得到其他手机厂商来飨食呢。
再来看内容方面,手机搜索,目前市场上的手机搜索以手机百度、神马搜索、搜狗搜索三家为主,早一批的易查、儒豹、宜搜等垃圾手机搜索引擎算是彻底“歇菜”了,手机搜索固然拥有强大的用户需求,但如电商、旅游、新闻阅读、手机音乐、手机视频等主流需求则被众多APP进行分流。手机搜索不仅是被分流,某些优秀的APP内容是手机搜索无法搜索到的,也就是说手机搜索所拥有的内容库还是PC端的,做不到对所有APP进行搜索的手机搜索价值并没有PC端大,用户真的想要某个需求的时候,可能直接就下载APP,而非使用手机搜索。手机搜索再也不是PC端的搜索了,算不得入口。
再看APP,移动互联网产品的主要形态是独立的APP,既然手机搜索引擎无法将所有的APP进行内容索引,那么对APP进行流量分发的应用中心呢,他们可以算是入口吗?实际上占据74%市场的安卓系应用市场也并不少,以百度手机助手、应用宝、豌豆荚、360手机助手等老牌的应用分发中心为主,而新的竞争者来自手机厂商自身开发的应用分发中心,如小米应用市场、vivo应用市场、华为应用市场等。
不存在任何一个应用分发中心占据市场超过50%的现象,而APP仅仅能对APP进行索引,APP里的内容部分依然无法被索引到,豌豆荚、应用宝等推出的应用内搜索功能需要直接和其他众多的APP进行合作,但如今音频、视频类产品纷纷重视版权归属,在“山头”明显的情况下,他们是不可能给应用宝、豌豆荚使用的。空壳子的应用分发中心也算不得入口
操作系统、手机搜索、应用分发中心都不算,那么当前移动互联网用户量最为广泛的微信、手机QQ算不算移动互联网的入口呢?腾讯公布的Q2季度财报显示,QQ智能终端月活跃账户达到6.27亿,微信和WeChat的合并月活跃账户数达到6.00亿。从用户量来看,几近于移动互联网用户量的80%以上,用户量是足够了,不过比如知识类的内容百度知道、知乎、在线旅游、手机视频等,都不从微信、手机QQ流入,既然不是流入,何谈入口之说?就算是走的流量,那也是运营商的归属,和微信、手机QQ无关。
没有搜索引擎这样的产品作为大入口,移动互联网就完全处于“诸侯”们分割混战的局面,比如百度手机助手“驱逐”豌豆荚,微信屏蔽网易云音乐等,母公司下的竞争让各个产品之间毫无基本规则这一概念,首要的要素是,是否会和公司战略、其他产品线系竞争关系。
连纵合横,皆为利益
操作系统、手机搜索、应用分发中心、移动社交工具,这几个大的通道下既然无法取得支配地位,那么在内里上,比如内容方面,有没有可能放弃公司之间的成见,彼此达成战略合作呢?既然PC端无法连成一串儿,移动端是否有可能连成一条成熟的产品线呢?这是移动互联网时期新的生存之道,即在同公司、同利益的情况下,进行连纵合横,彼此“抱团”,将利益最大化。
这里面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公司的,PC端的信息量足够可视化,且用户完全可以使用独立的网站来满足自己的需求,经常有一家公司,多个产品线分离的情况。比如百度,百度糯米、百度钱包、百度地图、手机百度、百度手机助手可以结合成同一条线,百度手机助手给手机百度提供下载,用户在手机百度里直接进入到百度糯米的主页,百度糯米结合百度地图的定位功能让,用户再在百度糯米上购买相关服务,最后再使用百度钱包支付,这里面都是可以打通的。腾讯旗下的如应用宝、微信、大众点评、QQ音乐等,也都可以连成类似的主线。
另一种是不同公司之间,但利益不直接发生冲突的,比如网易新闻接入赶集网的内容,在本地生活上让内容更深入,百度地图接入Uber,让用户可以直接在百度地图上打车,58到家接入垂直的到家服务商。被BAT等巨头构筑的“护城墙”隔离后,垂直领域的移动互联网产品开始寻求更多的战略合作伙伴,以求在内容、流量、收益等方面达成更深的“联合体”,这样做的好处是,扩大自身的“信息孤岛”,让更多的合作伙伴来达到共同获益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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