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开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您好!
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湖北管局拟组织开展2019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年度审核工作(详见:http://hubca.miit.gov.cn/article/detail/75448)。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核主体
按照《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每年规定时间履行年度审核手续。此次履行年度审核的主体为在湖北省进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景安湖北省内备案用户)。
二、年度审核方式
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2020年4月15日前通过景安备案平台(https://beian.zzidc.com/)履行年度审核手续,并且网站主办者使用备案时填报的主体负责人(法人)或网站负责人手机号,按照统一的短信格式,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湖北管局。
三、年度审核结果及处理方式
在年度审核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湖北管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湖北管局将依法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一)未在规定时间登陆备案网站提交年度审核信息,或者短信提交格式不符合格式要求的;
(二)新闻、教育、公安、安全、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出版、保密等国家部门依法对各自主管的专项内容提出年度审核否决意见的。
四、短信发送方式
短信平台号码:(发送后系统自动验证,暂无回复,需根据自己手机号码用对应运营商号码发送)
106509719767(移动)/10690333740694920(联通)/10690738140694920(电信)
短信格式:#接入商编号#网站备案号#备案状态#
(需严格按照此格式发送,否则年审无效)
格式说明:
1)接入商编号:景安编号为006;
2)网站备案号:以子备案号为单位,填写具体备案网站的子备案号;比如:鄂ICP备2019XXXX号-1;(注意:每个子备案号发送一条短信,不支持合并发送,多个子备案号应每个子备案号编辑一条短信);
3)备案状态: 根据备案信息审核处理情况,填写[无变化/已更新/已注销]三种。(注意:若备案信息不正确,需变更,请在完成变更备案后,使用备案填报的手机号码发送年度审核短信);
短信示例:
备案信息核实无误:#006#鄂ICP备2019XXXX号-1#无变化#
备案已不再使用,且已经主动注销:#006#鄂ICP备2019XXXX号-1#已注销#
备案信息有误,已在景安系统提交变更完成:#006#鄂ICP备2019XXXX号-1#已更新#
景安网络
2020年3月30日